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协议-定稿
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,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、优势互补的原则,就共同建立“院士专家工作站”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合作目标
通过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,整合双方资源,发挥各自优势,开展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,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。
二、合作内容
1. 技术研发:围绕重点领域,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创新,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
2. 成果转化: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,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。
3. 人才培养: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,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。
三、双方责任与义务
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场地、设备及资金支持;乙方则需派遣专家团队入驻工作站,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。
四、保密条款
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技术资料、商业秘密等均应严格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。
五、争议解决
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期满后如需续签,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。
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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