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,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《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》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,通过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,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。
二、考核原则
1. 客观公正:考核过程公开透明,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教师的实际表现。
2. 全面性:从职业道德、教学能力、学生管理等多个维度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估。
3. 动态调整: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个人成长情况,适时修订和完善考核标准。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职业道德
- 热爱教育事业,忠诚于党的教育方针;
- 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,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;
- 廉洁自律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或宴请。
(二)教学能力
- 认真备课,精心设计教案;
-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,不断提升专业技能;
- 注重课堂互动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(三)学生管理工作
- 主动承担班主任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任务;
- 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;
- 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,共同促进学生成长。
四、考核方式
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:
- 定量考核:依据具体指标打分;
- 定性考核:由同事互评、领导评议以及学生反馈组成。
五、奖惩措施
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;对于存在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,则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、降级直至解聘等处理措施。
六、附则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并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说明。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相关规定时,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。
希望通过实施此制度能够有效规范教师行为准则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,推动我校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