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学编导类专业的选拔更加科学、公正与规范,特制定本考试说明。本考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在文学及编导领域的基础知识、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,为高校录取提供可靠依据。
一、考试性质与目的
本次考试属于省级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,面向报考文学编导类相关专业的考生。其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对文学艺术基础理论的理解深度,以及在影视编剧、导演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。
二、考试科目设置
考试分为两个部分进行:
1. 笔试部分(占总成绩60%)
- 包括文学常识、电影电视概论等内容;
- 考查考生对于中外经典文学作品、重要导演风格流派等知识的记忆与理解;
2. 实践创作部分(占总成绩40%)
- 要求考生根据给定题目完成短篇剧本编写或分镜头脚本设计;
- 注重考查学生的叙事结构构建能力、人物塑造技巧以及视觉呈现构思。
三、评分标准
评分将严格按照公平、公开的原则执行,由多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共同打分,并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。具体评分要点包括但不限于:内容完整性、创意新颖度、语言表达准确性及技术实现可行性等方面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.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考场;
2. 严禁任何形式作弊行为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;
3. 考试期间全程录像监控,以备复查之需。
通过上述安排可以看出,此次考试不仅关注理论学习成果,更强调实际应用水平,力求培养出具备扎实功底与创新能力的新时代文艺人才。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备考,展现出自己最好的状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