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确保教育经费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,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园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幼儿园预算与决算管理制度。
一、总则
1.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各类经费的编制、执行、监督和决算工作。
2. 预算与决算管理应遵循“统筹安排、量入为出、厉行节约、保障重点”的原则,确保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和幼儿健康成长。
3.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明确职责分工,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,确保财务工作的公开、透明和合规。
二、预算管理
1. 预算编制
- 幼儿园每年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、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,编制下一年度的收支预算。
- 预算内容应包括: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、教学设备购置、维修维护、幼儿活动费用等。
- 预算编制需由财务部门牵头,相关部门配合,经园务会议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。
2. 预算执行
- 预算一经批准,应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调整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,须经园务会讨论并报上级批准。
-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,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,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。
三、决算管理
1. 决算编制
- 每年结束后,财务部门应依据实际收支情况,编制年度决算报告。
- 决算报告应包括:收入、支出、结余、资产变动等情况,并附相关说明材料。
2. 决算审核
- 决算报告应提交园务会议审议,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- 对于重大财务事项,应进行专项审计或第三方评估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。
四、监督管理
1. 幼儿园应设立财务监督机制,定期开展内部审计,确保各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。
2. 教职工有权了解和监督幼儿园的财务状况,园方应定期公布财务信息,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。
3.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,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五、附则
1. 本制度由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2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。
通过建立健全的预算与决算管理制度,幼儿园能够更好地实现财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,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