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出勤与请假行为,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,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,包括正式员工、合同制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。
一、考勤方式
1. 公司采用电子打卡与签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。
2. 员工每日上下班需按时完成打卡或签到,严禁代打卡、伪造考勤记录等行为。
3. 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核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,并于次日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二、工作时间
1. 标准工作时间为: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3:30至17:30,午休时间为12:00至13:30。
2. 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,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3. 员工因公外出或加班需提前报备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。
三、迟到、早退与旷工
1. 迟到:上班时间后5分钟内未打卡视为迟到,超过5分钟按旷工处理。
2. 早退:下班时间前5分钟内离开视为早退,超过5分钟按旷工处理。
3. 旷工:无故不上班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的,视为旷工,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将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四、请假制度
1.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《请假申请单》,经直属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。
2.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,事假需说明原因并经批准,婚假、产假、丧假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3. 请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加班管理
1.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,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2. 加班时间可按实际时长折算为调休或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。
3. 员工应主动配合加班安排,不得无故推诿或拒绝。
六、考勤监督与奖惩
1. 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勤数据的统计与审核,定期向管理层汇报。
2. 对于考勤表现良好的员工,公司将给予表彰或奖励;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,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、扣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。
3.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、晋升及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七、附则
1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2.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本制度内容,确保全员知晓并严格执行。
3. 如遇特殊情况,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调整,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。
通过本制度的实施,旨在建立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考勤管理体系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,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与员工的职业素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