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,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与任务,确保各项人才政策的有效落实,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。这些职责旨在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,形成合力,共同促进全市人才队伍建设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各成员单位需结合自身职能特点,积极履行职责,主动参与和支持人才工作。具体而言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:
一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人才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,营造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;二是教育部门要着力提升教育质量,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;三是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,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;四是人社部门要做好人才引进、培养和服务等工作,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;五是财政部门要确保人才工作所需经费的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;六是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发挥各自优势,积极参与到人才工作中来。
通过上述措施,泰安市力求构建起一个开放包容、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,吸引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,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同时,也希望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,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,让他们在泰安这片热土上施展才华、成就事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