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,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,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会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总则
1.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。
2. 基层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会费收入、拨缴经费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3. 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,做到合理安排、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
二、经费预算管理
1. 每年初,基层工会应编制年度经费预算,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金额。
2. 经费预算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,并报上级工会备案。
3. 年度经费预算一经批准,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。确需调整时,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。
三、经费开支范围
1. 职工活动支出:用于组织职工文体活动、宣传教育等活动的费用。
2. 维权支出: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支出。
3. 业务支出:用于工会日常办公、会议、培训等业务活动的费用。
4. 其他支出:除上述项目外,符合规定的其他支出。
四、报销流程
1. 所有经费支出均需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,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。
2. 报销单据需经工会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,方可办理报销手续。
3. 大额支出(超过一定限额)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,并做好记录备查。
五、监督检查
1. 基层工会应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2. 上级工会有权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,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。
3. 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或弄虚作假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六、附则
1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2. 本办法由基层工会负责解释。
以上就是《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的主要内容。希望各位同仁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促进工会工作健康发展。